食品生產許可證辦事指南
來源:未知 發布時間:2020-08-10 點擊:
一.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4.《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各類食品審查細則
5.?產品執行標準
二.受理地點:
新余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新余市北湖西路98號
郵編:338000
聯系電話:0790-6422749
三.受理范圍:
1.新余市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受理、審批、發證的食品類別及編號:
糧食加工品(0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調味品(03),肉制品(04),飲料(06),方便食品(07),餅干(08),罐頭(09),冷凍飲品(10),速凍食品(11),薯類和膨化食品(12),糖果制品(13),茶葉及相關制品(14),酒類(15)(白酒、食用酒精除外),蔬菜制品(16),水果制品(17),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8),蛋制品(19),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20),食糖(21),水產制品(22),淀粉及淀粉制品(23),糕點(24),豆制品(25),蜂產品(26)等。
2.申報情況:首次、變更、延續、補辦、注銷等。
四.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內容真實準確,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請材料:
?。ㄒ唬┦状紊暾垼?br />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試制產品全項目檢驗報告;
3.產品執行標準文本;
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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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
3.產品全項目檢驗報告;
4.產品執行標準;
5.原食品生產許可證;
6.其他材料。
?。ㄈ┲卮笞兏ㄟw址或增加生產地址;增加產品申證單元;生產條件或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原食品生產許可證;
3.產品全項目檢驗報告;
4.產品執行標準;
5.與變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6.其他材料。
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生產場所遷出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范圍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四)一般變更(申請人名稱變更、住所變更;生產地址名稱、住所名稱變更;不涉及生產條件、生產工藝變化的變更或增加產品明細;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原食品生產許可證;
3.與變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4.其他材料。
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ㄎ澹┭a辦
1.食品生產許可證補辦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產許可證損壞的,應當提交損壞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原件。
?。┳N
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食品生產者申請注銷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注銷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
3.與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有關的其他材料
?。ㄆ撸┎牧弦?br /> 1.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請蓋章確認。請在每頁蓋章或蓋騎縫章。
2.?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產品信息表”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2016年第23號)公布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填寫,要明確到“品種明細”。“品種明細”欄目還必須填寫“產品標準代號和產品標準名稱”。
3.申請人需按以下原則提供檢驗報告:每個執行標準對應一份或一份以上的檢驗報告。“一份以上”是指:執行同一標準的產品,生產工藝不同的須分別提供檢驗報告,同時要兼顧產品審查細則中的抽樣要求;執行同一標準,但標準中有不同分類,不同分類之間有理化、質量安全衛生指標差異的,則分別提供檢驗報告。
4.檢驗報告要求:報告時間應為第一次受理日期半年以內,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應為產品執行標準的全部檢驗項目,包括標準中引用的各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衛生標準以及營養標簽中涉及的檢驗項目及技術要求等。報告可以是自行檢驗報告、委托有資質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監督抽檢報告,也可以是多份報告,能反映出全項目合格即可。
5.對產品標簽、說明書可能含有宣稱、明示或暗示供嬰幼兒食用的固體飲料等產品,申請人需提供全部的產品標簽、說明書,僅供受理、審查時確定產品歸類使用。
6.豬肉肉松在申報時需要提交工業用房方面的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
7.?“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要標清方位;“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要標明各功能區面積;“工藝設備布局圖”中的設備、設施要與《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一一對應。
六.許可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二、審查與決定
七.許可期限:
1.對于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受理部門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審評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進行現場核查的,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生產場所的現場核查。
3.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4.因企業原因推遲現場核查時間、企業整改、企業補正材料、許可前抽查、聽證期限、證書制作送達時間等不計入此時限。
5.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八.溫馨提示:
1.請在新余市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網站“辦事指南”欄目“文檔下載”中下載“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等文書。
2.由我局受理、審批、發(換)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會在宜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公告”欄目“通知通告”中公示。
3.來辦理或領取相關證書的時候,辦理人員應攜帶企業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4.為順利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相關事項,請企業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網站下載、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各類食品審查細則等,預先了解國家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相關要求。
5.不需在申報時提交,但會在現場核查時進行查驗的材料:產品帶*號項目的檢驗報告;計量器具檢定證書;檢驗儀器和生產設施的有權使用證明(合同、發票、鄉鎮級或以上政府的證明);工業用房方面的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檢驗員證書;生產人員健康證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4.《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各類食品審查細則
5.?產品執行標準
二.受理地點:
新余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新余市北湖西路98號
郵編:338000
聯系電話:0790-6422749
三.受理范圍:
1.新余市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受理、審批、發證的食品類別及編號:
糧食加工品(0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調味品(03),肉制品(04),飲料(06),方便食品(07),餅干(08),罐頭(09),冷凍飲品(10),速凍食品(11),薯類和膨化食品(12),糖果制品(13),茶葉及相關制品(14),酒類(15)(白酒、食用酒精除外),蔬菜制品(16),水果制品(17),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8),蛋制品(19),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20),食糖(21),水產制品(22),淀粉及淀粉制品(23),糕點(24),豆制品(25),蜂產品(26)等。
2.申報情況:首次、變更、延續、補辦、注銷等。
四.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內容真實準確,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請材料:
?。ㄒ唬┦状紊暾垼?br />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試制產品全項目檢驗報告;
3.產品執行標準文本;
4.其他材料。
?。ǘ┭永m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
3.產品全項目檢驗報告;
4.產品執行標準;
5.原食品生產許可證;
6.其他材料。
?。ㄈ┲卮笞兏ㄟw址或增加生產地址;增加產品申證單元;生產條件或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原食品生產許可證;
3.產品全項目檢驗報告;
4.產品執行標準;
5.與變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6.其他材料。
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生產場所遷出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范圍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四)一般變更(申請人名稱變更、住所變更;生產地址名稱、住所名稱變更;不涉及生產條件、生產工藝變化的變更或增加產品明細;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④工藝設備布局圖;⑤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⑦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
2.原食品生產許可證;
3.與變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4.其他材料。
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ㄎ澹┭a辦
1.食品生產許可證補辦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產許可證損壞的,應當提交損壞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原件。
?。┳N
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食品生產者申請注銷食品生產許可的,應當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注銷申請書;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
3.與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有關的其他材料
?。ㄆ撸┎牧弦?br /> 1.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請蓋章確認。請在每頁蓋章或蓋騎縫章。
2.?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產品信息表”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2016年第23號)公布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填寫,要明確到“品種明細”。“品種明細”欄目還必須填寫“產品標準代號和產品標準名稱”。
3.申請人需按以下原則提供檢驗報告:每個執行標準對應一份或一份以上的檢驗報告。“一份以上”是指:執行同一標準的產品,生產工藝不同的須分別提供檢驗報告,同時要兼顧產品審查細則中的抽樣要求;執行同一標準,但標準中有不同分類,不同分類之間有理化、質量安全衛生指標差異的,則分別提供檢驗報告。
4.檢驗報告要求:報告時間應為第一次受理日期半年以內,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應為產品執行標準的全部檢驗項目,包括標準中引用的各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衛生標準以及營養標簽中涉及的檢驗項目及技術要求等。報告可以是自行檢驗報告、委托有資質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監督抽檢報告,也可以是多份報告,能反映出全項目合格即可。
5.對產品標簽、說明書可能含有宣稱、明示或暗示供嬰幼兒食用的固體飲料等產品,申請人需提供全部的產品標簽、說明書,僅供受理、審查時確定產品歸類使用。
6.豬肉肉松在申報時需要提交工業用房方面的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
7.?“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要標清方位;“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要標明各功能區面積;“工藝設備布局圖”中的設備、設施要與《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一一對應。
六.許可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二、審查與決定
七.許可期限:
1.對于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受理部門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審評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進行現場核查的,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生產場所的現場核查。
3.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4.因企業原因推遲現場核查時間、企業整改、企業補正材料、許可前抽查、聽證期限、證書制作送達時間等不計入此時限。
5.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八.溫馨提示:
1.請在新余市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網站“辦事指南”欄目“文檔下載”中下載“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等文書。
2.由我局受理、審批、發(換)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會在宜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公告”欄目“通知通告”中公示。
3.來辦理或領取相關證書的時候,辦理人員應攜帶企業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及辦理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4.為順利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相關事項,請企業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網站下載、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各類食品審查細則等,預先了解國家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相關要求。
5.不需在申報時提交,但會在現場核查時進行查驗的材料:產品帶*號項目的檢驗報告;計量器具檢定證書;檢驗儀器和生產設施的有權使用證明(合同、發票、鄉鎮級或以上政府的證明);工業用房方面的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檢驗員證書;生產人員健康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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